宁德市对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将严惩重罚
开通侦捕诉判“绿色通道”机制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今后,宁德市将探索建立破坏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优先办理、快审快诉快判和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开通侦捕诉判“绿色通道”等工作机制,加大打击合力,提高办案效率,保护近岸海域生态环境安全。近日,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实施环三都澳近岸海域生态环境检察保护一体化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对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将严惩重罚。
闽东环三都澳海域蕴藏的巨大潜能是宁德市实现发展崛起的重要物质条件,也提供了未来更大发展的战略新空间。为切实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意见》提出,将依法严厉打击破坏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对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要严惩重罚,重点打击海岸线周边盗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以及向海洋非法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非法采砂、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探索建立破坏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优先办理、快审快诉快判和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开通侦捕诉判“绿色通道”等工作机制,加大打击合力,提高办案效率,保护近岸海域生态环境安全。
加大涉海生态环境案件的诉讼监督。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依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依法及时纠正行政机关、侦查机关在办理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资源案件中存在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久侦不结、违法取证等行为,防止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加强审判监督,综合运用抗诉、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审理通知书等手段,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刑事处罚等方面是否正确提出充分得当合理的意见,加强对海洋生态案件的法律监督,确保监督实效。
加强临海工程建设项目环评和预防工作。督促国土、海洋与渔业、建设、环保等职能部门加强对临海工程项目建设和滨海旅游娱乐设施建设的监管,杜绝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不符合海洋生态红线管控要求的临海项目开工建设,强化环境影响评估和源头预防。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