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加强海洋伏季休渔后期监管
违规出海的要责令限期回港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自5月1日全市进入海洋伏季休渔以来,基本实现了伏休秩序总体稳定的预期目标。目前,宁德市海洋伏季休渔已进入后期,部分渔船已开捕,为确保伏季休渔后期秩序,加强渔船监管,确保今年伏休监管任务顺利完成,市政府办日前发出通知,明确相关事项。
通知要求,摸清渔船底数,科学集中停泊。沿海各地要在前一阶段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摸清宁德市伏休后期应休渔船数量,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休渔渔船管理,确保8月1日后未开捕的作业渔船和渔业辅助船仍然在港休渔。同时,按照“方便群众,相对集中”的原则,沿海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协调调度,科学规划应休渔船停泊地,相对集中管理好休渔船只。
加强港口巡查,实时把握动态。沿海各地要继续加强对渔船进出港口的巡查,对重点渔船停泊地要进行驻点监管,坚持清点船数这一有效的监管方式,特别要增加对围网、拖网和辅助船的清点频次,一旦发现休渔船未在港口停泊的,要查清去向、逐一登记。对已违规出海作业的,要责令船东限期回港并依法接受处罚;拒不回港的,渔业主管部门要依法从重处罚。同时,要同步抓好异地伏休渔船的监管。要充分发挥乡镇村居的主导作用,沿海乡镇切实承担船舶三级管理责任,防范和遏制群体性违规行为发生,确保应休船舶在港伏休。
强化海上执法,严惩违规行为。沿海各地要始终保持海上执法的威慑力,开展不间断的海上巡查,最大限度的打击海上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当前,加大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和辅助船是伏休监管的重中之重。在海上执法监管中,各地要增加执法巡查频次,保持海上高压态势,组织精确打击,尤其加大对群众举报比较集中的重点海域的巡查力度,加强对渔业辅助船、涉渔“三无”船舶的执法检查。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