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管理有新规
禁设与保护方向不一致的旅游项目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今后,在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开展参观、旅游活动的,应由保护区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编制方案,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案进行,并加强管理。严禁开设与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日前,市政府印发《宁德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制度》,明确上述规定。
据了解,2015年2月,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红树林自然保护区范围和面积调整的批复》批准,保护区按照自然生态条件、生物群落特征、重点保护对象,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三类功能区,保护区总面积 2442.64公顷,其中:核心区537.94公顷、缓冲区239.70公顷、实验区1665.00公顷,涉及的行政区域有蕉城区、福安市和霞浦县。
管理工作制度明确,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事先向保护区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保护区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因教学科研的目的,需要进入保护区的缓冲区从事非破坏性的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活动的,应当事先向保护区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经保护区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实验区,可以进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在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开展参观、旅游活动的,由保护区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编制方案,方案应当符合保护区管理目标。在保护区组织参观、旅游活动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案进行,并加强管理。严禁开设与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
在规范许可事项的同时,宁德市还将强化日常监管。其中明确规定,保护区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和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保护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在实验区内划定村民的生产小区,在不破坏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村民的生产活动。凡经批准同意进入保护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保护区管理制度,接受保护区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和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从事科研、教学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活动结束后,应当将本活动成果的副本提交保护区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和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
■新闻链接>>>
宁德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红树林自然保护区,是指经宁德市人民政府批准,为保护湿地、红树林、珍稀鸟类和中华白海豚等水生动物及其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在三都湾湿地划定的保护区。1994年,三都湾湿地在《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的“中国优先保护生态系统项目”中已被规划为优先项目。2000年,三都湾湿地被列入《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的“中国重要湿地名录”,是福建海湾型滨海湿地的典型代表,是中国重要湿地之一。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红树林自然保护区是三都湾国家重要湿地的核心部分,加强三都湾湿地的保护对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对环三都澳区域协调发展和宁德市生态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