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授权擅自使用“福鼎白茶”商标 宁德市一家茶叶店被罚13000元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林珺 通讯员 陈星) 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商标,宁德市一家茶叶店因触犯《商标法》,近日被依法予以罚款13000元、并没收商标侵权茶饼的处罚。据悉,即日起,宁德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侵犯福鼎白茶商标专有权的专项行动。
据介绍,宁德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依法对蕉城区某茶叶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茶叶店销售的白茶饼包装纸上标注有“福鼎白茶”四个汉字以及“FUDING WHITE TEA”英文两部分组成的标识、“福鼎白茶 FUDING WHITE TEA”黄白黑三种色调字样的标识、带有“福鼎白茶 FUDING WHITE TEA 世博十大名茶”字眼的标识,涉嫌生产、销售侵犯福鼎市茶业协会的“福鼎白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没收尚未出售的老白茶珍藏品26饼、白毫银针16饼(180元/饼)、2017年3月26日产白毫银针48饼、野生牡丹王28饼、陈年老茶饼16饼,并依法予以罚款人民币13000元的处罚。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福鼎白茶”商标(由茶界泰斗张天福题写的“福鼎白茶”四个汉字以及“FUDING WHITE TEA”英文两部分组成的标识),由福鼎市茶业协会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注册号为6595730号,核定使用商品(第30类,茶)。该茶叶店未经“福鼎白茶”注册商标所有权人福鼎市茶业协会的授权许可,擅自在其销售的白茶饼包装纸上使用与“福鼎白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标识,其行为侵犯了“福鼎白茶”注册商标所有权人的商标专用权,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和第(二)项“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规定所指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记者了解到,此次打击侵犯福鼎白茶商标专有权专项行动,宁德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查处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印象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等混淆行为,以及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对福鼎白茶流通领域实体经营者与网络经营者广告行为的监测监管力度,积极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自觉杜绝、抵制茶叶价格虚标等不良行为,净化福鼎白茶市场环境。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