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频道 宁德新闻

宁德市开启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

2018-09-02 11:13 来源:宁德网 茹捷

2-1

港澳台居民在蕉南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茹捷 通讯员 苏婷婷 文/图)9月1日是《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实施的第一天。昨日,不少居住在宁德市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居民,一大早就来到居住地辖区的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

在蕉城区公安分局蕉南派出所户籍窗口,记者见到了正在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詹女士。詹女士从台湾来到宁德已有5年。对她来说,此次居住证的发放无疑是个利好消息。“听朋友说今天可以申领居住证,早上就赶过来了。以后我们在居住地就可以享受到与内地居民基本相同的公共服务和便利了。”詹女士笑着说。

根据相关政策,蕉南派出所户籍民警邱梦霄为詹女士办理了相关申领手续,流程用时不到5分钟。“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申请领取居住证。”经办民警介绍,居住在宁德市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受理点申请办理,但目前暂不支持跨居住地辖区异地申领。首次申领需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登记表》,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并提交本人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港澳台居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住证,符合办理条件的,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将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首次申请领取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该居住证有效期为5年。

据了解,领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同胞可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3项权利;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及居住地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在内地(大陆)住宿旅馆,乘坐国内航班、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业务,与内地(大陆)居民同等待遇购物、购买公园及各类文体场馆门票进行文化娱乐商旅消费及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等9项便利。

责任编辑:吴圣锦

关键词

居住证 申领 港澳台 居住地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