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公示首批563名“天湖人才”名单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张文奎 通讯员 吕海宾) 根据《宁德市“天湖人才”评价认定办法》和《宁德市“天湖人才”认定操作细则》,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有关部门审核、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宁德市拟确认张廷政等563人为宁德市“天湖人才”于8月27日开始公示。
据了解,宁德市今年出台了《宁德市“天湖人才”认定操作细则》,认定为宁德市“天湖人才”一至六类高层次人才可享受相应的政策和待遇,其中一类人才给予80万元一次性住房补助,在宁德工作期间享受二级医疗保健待遇;二类人才境外、国内引进的,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一次性住房补助。申报宁德市“天湖人才”,申请人需要在2017年6月30日起引进的,同时符合《宁德市“天湖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规定的引进方式和基本条件,且年龄须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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