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节能技改(循环经济)财政奖励项目开始申报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符合条件的节能技改项目,可获“重金”奖励。近日,宁德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发出《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宁德市节能技改(循环经济)财政奖励项目的通知》,以用好省级切块节能资金和市级财政节能技改专项资金,加快推进全市节能、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建设。
据悉,此次申报项目主要围绕节能技改项目、公共民用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循环经济项目、循环经济示范园区、节能能力建设六个方面。其中,节能技改项目申报条件为,工业领域节能技改项目年节能量应在3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吨),项目类型包括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区域热电联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依附或改造的主体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已列入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第三类“淘汰类”)或者属于违规审批、建设的项目不得申报,如:容积小于450立方米的高炉、小于180平方米的烧结机、容量小于25000千伏安的矿热炉、改良焦炉等。项目节能改造根据能节能量按240元/吨标准煤给予一次性奖励,每项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根据通知,各县(市、区)经信(商)局会同财政局应于9月23日前将上述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同时,通知并指导各个项目所在单位登录省经信委的惠企项目申报系统进行在线申报。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