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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今秋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启动

2018-09-09 08:42 来源:宁德网 孙丽晶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孙丽晶)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2018年秋季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启动。我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29日~11月9日。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安排在9月11日~10月19日。

关键词:教师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范围为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本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其中,通过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取得《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面试合格证》有效期为两年,发证日期为2016年12月14日的,限今年内认定有效,发证日期为2015年的认定无效。

按照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确认后,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需要注意的是,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以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的认定工作公告为准。我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29日~11月9日。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

从今年9月1日起,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实施办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实施。体检医院、体检时间等由认定机构指定,申请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依据。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须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县(区)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提交、现场确认受理。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在11月12日~11月13日。各地现场确认点联系电话:蕉城区2987068、福安市2132300、福鼎市7820061、霞浦县8635265、古田县3800298、屏南县3328577、周宁县5631969、寿宁县2177465、柘荣县8355818、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2921103。经过审核认定,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关键词: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象包含:全市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在教师进修院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青少年宫等其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聘任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的在编在岗人员;依法批准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在岗教师。

根据时间安排,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11日~10月19日;确认点现场确认时间为9月12日~10月22日;注册机构初审时间为9月13日~10月26日;市级复核时间为10月8日~10月30日;省级终审时间为11月1日~11月28日;发放注册贴时间为11月29日~12月15日。

责任编辑:卓金芳

关键词

教师资格 中等职业 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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