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
宁德网消息 (闽东日报记者 郑舒) 9月6日至7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金敏主持会议,副主任许青云、杨培钦、雷维善、刘信华、冯桂华、陈梅,秘书长章允斌及委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曾智勇、黄国璋,市监察委负责人,市法院院长董明亮和市检察院检察长施忠华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副市长曾智勇作关于《宁德市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学前教育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政府组成人员免职议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王友盛作关于《宁德市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草案)》初步审查的报告,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阮炜炜作关于《宁德市霍童溪流域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市发改委主任张雄作关于2018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高一鹏作关于2018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维善作关于检查《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委组织部金斌华同志作市委有关人事安排的说明,市检察院检察长施忠华作关于提请检察人员免职报告的说明,并对相关报告和各项议题进行了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还就宁德市学前教育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责任编辑:卓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