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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医调委成立至今成功调解医疗纠纷152起

做医患双方信任的中间人

2018-09-10 10:02 来源:宁德网 吴宁宁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医患双方当事人通过向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是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之一。记者了解到,宁德市医调委自2009年12月28日成立以来,便努力做好医患双方的“中间人”,至今共受理医疗纠纷157起,调解成功152起,有效化解医疗纠纷。

2018年5月20日。市医调委调解某医院与康某医疗纠纷案件。康某76岁,肢体残疾,本着保护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考虑,市医调委调解员决定上门走访患者本人康某,向其了解委托代理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同意由其女儿代收款项、告知其拟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和达成调解协议后将案结事了等,康某对调解员上门看望、尊重他和听取他本人的意愿深表谢意,同意签订调解协议。

为生病、高龄等行动不便的患者提供上门调解服务,是市医调委优化调解服务赢得信任的举措之一。该委还推行无假日调解服务,遇上重大医疗纠纷案件,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理中心和市医调委调解员放弃休息日和节假日,实行无假日调解。推行24小时通讯畅通调解服务,在调解案件中,市医调委除了告知医患当事人办公室联系电话外,还主动“引火上身”,要求主持调解的调解员将手机号码告诉医患双方,医患双方有需求的,还可以和调解员建立微信、QQ联系,调解员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使医患双方随时可以联系上调解员。

医调委既不是医方的代言人,也不是患方向医方要钱的代理人,是坚守中立的中间人。正是秉持着这个调解原则,让市医调委的调解员们在一次又一次的调解中获得了医患双方的信任。

在调解程序上,市医调委依照《福建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对受理答复、权利义务告知、调解笔录、调解书制作、回访等进行规范,在调解过程中,引导医患双方依法封存病历,充分尊重医患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调查案件基本事实。对医患双方医疗责任分歧巨大的,市医调委引导医患双方通过专家咨询或医疗损害鉴定厘清医患双方的责任。市医调委建立有由医学、药学、心理、保险和法律专家共328人组成的宁德市医调委专家库,为医疗纠纷调解提供技术咨询,为了使医学专家在咨询中不偏袒医患任何一方、没有顾虑的发表专家咨询意见,在专家咨询程序中遵守宁德市人调协会发布的《宁德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医学专家咨询操作指引(试行)》的规定,由医患双方和医调委各挑选1名专家,3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咨询。

此外,在医疗纠纷的结果处置上坚决杜绝“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的不良情形发生,事实和法律是处置的根本,化解社会矛盾最后还得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既保证患方获得合理赔偿又保证医方在无过错的情况下不予赔偿。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医患 调解 医调 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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