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宁德市区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第叁十叁条规定,市政府决定,2018年9月18日组织宁德市区防空警报试鸣。
试鸣时间为9月18日上午9时至9时15分,第一次为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第二次为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第叁次为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每种警报信号只鸣响一个周期,警报间隔时间2分钟。届时请全体市民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并注意对叁种防空警报信号的识别。
特此公告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3日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