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宁德市推进教师队伍建设侧记
参加羽毛球比赛的市教职工 (市教育局供图)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叶陈芬)强国必先强教,强教必先强师。
近年来,宁德市始终坚持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出新招、解难题、开新局,全市教师队伍总体稳定,师资结构不断优化,素质能力逐步提升,为教育改革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强师德 提升教师职业素养
“全国模范教师”林兴久,从教数十年,始终扎根福安市溪邳小学,办起了“潮水班”,给渔村的孩子们带来了希望与梦想。
“全国优秀教师”周天缘,12年来,带领蕉城区特教校这些“折翼的天使”共获得世界级金牌4枚、亚太区金牌2枚、国家级金牌40枚、省级金牌33枚。
福建省首届“最美教师”林金娇,坚持用爱点亮孩子的心灵,对贫困、失依的孩子给予资助,组建柘荣县关爱“留守儿童”协会,建立“留守儿童”爱心基金,用大爱为“留守儿童”撑起一片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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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和灵魂,宁德市各地各校坚持强师德,铸师魂,扬师表,铸就了闽东教师默默奉献的优良品德。
2014年起,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每3年组织评选一批市级优秀教师,各县(市、区)也坚持定期开展优秀教师评选。宁德市积极引导广大教师争创优异工作业绩,涌现出一批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等先进典型。同时,不断完善师德监督制度,及时查处一批违反师德师风纪律的教师。在各类评选、推荐中对师德存在问题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全市已在教师定期注册、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方面建立起以师德为先的导向,促进了教师依法执教意识的提升。
重培养 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目前,宁德市有6人被确认为福建省中小学名校长、9人被确认为福建省中小学教学名师,确认省级名校长工作室1个、省级名师工作室9个;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已完成研修任务顺利结业,培养期间,培养对象获县级以上表彰89项,有183个课题获国家、省、市级立项……
亮眼的成绩取决于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的提高。近年来,宁德市深入实施“宁德市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培养工程”,着力培养一批基础教育领军人才。首批遴选市级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培养人选共205名,市级名师、名校长高端研训持续开展,基本完成阶段性任务,并启动了第二轮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遴选工作。
同时,持续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积极开展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启动宁德市乡村校长助力工程、宁德市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等。近5年,共选送3527名教师参加国家级培训、9753名教师参加省级培训,全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稳步提升。
促交流 优化师资队伍结构
日前,宁德一中与宁德九中签订支教帮扶协议,正式建立支教帮扶的关系。根据帮扶协议,宁德一中将定期指派教师到九中任教或支教,派出特级教师、省市级名师到宁德九中开展讲座、授课;宁德九中则选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高中年轻教师向一中特级教师、省市级名师拜师跟岗。同时,双方建立教科研课题组,开展高中课程改革等领域的课题研究。
为了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宁德市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小片区”管理、“结盟重建”模式,持续开展县域内教师校长校际交流,实现“师资互派、资源共享”。2017至2018学年全市共交流教师2792人,占应交流总数的19.55%,其中骨干教师553人,占交流人数的19.8%。先后组织了七场名师送教活动,参与送教名师培养人选117人次,为农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送去120节优质课,召开了75场次评议研讨交流会,有利于乡村教师专业素质的提升。
同时,宁德市采取“走出去”“引进来”方式,积极与福州、厦门、泉州等地开展教师交流。今年,接收福州选派到宁德市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支教教师16人,组织宁德市90名教师赴厦门市优质学校跟岗学习。
抓落实 保障教师各项待遇
“条件艰苦、交通不便、待遇低。”几十年了,这些标签一直贴在乡村教师身上。
为了破解这一困境,增强乡村教师的获得感,宁德市全面建立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按人均每月不低于300元标准执行,2017年全市已累计投入资金2896.51万元,覆盖373所乡村学校,受益教师8621人。2018年起人均每月补助标准将提高至400元。
“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还需要在教师工资待遇、职业上升通道等方面落实政策。”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建立职称激励机制方面,宁德市健全以师德表现、教育实践能力和教学业绩为导向的职称评审机制,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评聘条件和程序办法,积极探索灵活的岗位设置、评审、聘任等措施,对获得市级以上特定荣誉和表彰的教师给予优先支持,重点倾斜高中毕业班教学成果突出的班主任。
在提高教师待遇方面,在保持教师原有奖励性绩效工资政策不变的基础上,参照当地行政机关单位绩效管理奖考评办法和标准核定绩效管理奖,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承担。从2018年起,全市中小学教师综治平安奖、文明学校奖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承担。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