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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两项督导”督导评估结果公布

福鼎福安获评省教育工作先进市

2018-09-13 11:07 来源:宁德网 孙丽晶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孙丽晶) 日前,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公布了2017年“两项督导”督导评估结果。福鼎市、福安市“对县督导”“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督导考核”为“优秀”等级,被授予“2017年度福建省教育工作先进县(市、区)”牌匾。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还公布了福建省首批“教育强县(市、区)”名单。福州鼓楼区、厦门思明区等6个县(市、区)被授予“教育强县(市、区)”牌匾。此外,福鼎市、福安市等6个县(市、区)作为重点发展对象,经一年培育后将再经过专项督导评估,视提升情况适时认定。

据了解,“两项督导”包括“对县督导”和“督导考核”。其中,“对县督导”是省政府办公厅于2006年建立的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五年一轮;“督导考核”是2006年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联合建立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制度,主要考核县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完善教育治理体系、优化教育发展机制、提升教育发展质量的情况和效果。“教育强县(市、区)”聚焦县域教育现代化建设进程,侧重评估县域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在全省的领先程度,即办学条件强、学校管理强、师资力量强、公平程度高、教育质量高、社会认可度高等“三强三高”。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2017年“两项督导”和“教育强县(市、区)”督导评估结果是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县级自评、市级核查的基础上,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对19个县(市、区)组织开展省级督导评估,其中12个县(市、区)结合开展“教育强县(市、区)”督导评估,经省教育厅厅长办公会议研究、社会公示无异议、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2018年全体会议审定的,具有很高的权威性。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督导 教育 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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