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三都澳海域水环境保护办法草案征求意见
建海洋环境保护信用制度 三都澳海域拟禁使用鲜活饵料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宁德市拟建立海洋环境保护信用制度,对被列入海洋环保警示单位名录的,不得参加本市政府投融资涉海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对此,您怎么看?目前,《宁德市三都澳海域水环境保护办法》(草案送审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人士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于9月24日前提出。
建立海洋环境保护信用制度
《保护办法》(草案送审稿)明确,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在巡航监视中发现下列违法行为时,应当予以制止并调查取证,必要时有权采取暂扣、封存其使用的工具和物品等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海上污染事故;滨海沿岸的码头、度假村、酒店、宾馆、医院等单位直接向海域排放污水、污染物、废弃物;其他违反有关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暂扣、封存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此外,《保护办法》(草案送审稿)提出,建立海洋环境保护信用制度。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对海上作业单位的海洋环境保护情况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每年向社会公布海洋环保诚信单位和警示单位名录。对被列入海洋环保诚信单位名录的,有关部门依法给予政策扶持和荣誉表彰。对被列入海洋环保警示单位名录的,不得参加本市政府投融资涉海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在其申请发行股票等依法需要出具环保证明文件活动时,有关部门不予出具环境保护核查合格证明。
两年后全面禁止使用鲜活饵料
在海洋生态保护方面,《保护办法》(草案送审稿)明确多条“禁令”。
其中包括,禁止泡沫入海。陆上拦阻泡沫输入、打击岸上泡沫加工厂。海上泡沫木质渔排和藻类泡沫养殖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为塑胶浮球。禁止渔排房上生活污水直排,需经化污设施处理后排放。禁止海上生产过程塑料袋随意入海,建立集中收集、岸上统一处理。
鲜活饵料使用严格限制。休渔期(5月1日~9月15日)禁止鲜活饵料运输买卖。其他时间段,严控交易,逐步减少鲜活饵料投放。两年后,全面禁止使用。入海江河流域要严控畜禽养殖,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严禁在海域内毒鱼、电鱼、炸鱼。严禁使用非法渔具捕捞,严禁在近岸海域设置固定捕捞渔具。
禁止违法围填海活动。制止村边、码头边、岛边非法侵占围填海域。限制在三都澳内采砂,严禁在保护区内采砂。禁止在大黄鱼保护区内捕捞。禁止在岸线红线区域和海滩湿地从事生产和建设活动。加强滨海湿地、红树木、沙滩管理和保护。
■如何提意见?
一、书面征集。信函或传真至宁德市闽东中路35号市政府法制办(邮编:352100,传真:0593-2567308),并请在信封或传真件上注明 “宁德市三都澳海域水环境保护办法(草案送审稿)征求意见”字样。
二、网络征集。通过登录“宁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 www.ningde.gov.cn)提交建议,或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ndsfzb@163.com。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