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完成投资7.58亿元 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743套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2018年至2020年,我市计划改造城镇棚户区4351户,待这些棚改项目建成后,将有更多低收入家庭有望改善住房条件。记者从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当年累计完成投资7.58亿元,其中:保障性住房完成投资0.26亿元,各类棚户区改造完成投资7.32亿元。全市累计完成投资率为100.15%。
据了解,开工建设情况方面,2018年全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148套(户),截至9月底,古田县城西棚改安置房项目100套、福安市安居北侧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建设项目48套项目已开工建设。
基本建成情况方面,全市当年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743套(含结转续建项目),即各类棚户区改造743户。历年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51091套,历年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61723套,累计基本建成率为82.77%。
配租配售情况方面,全市历年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34053套,历年配租配售各类保障性住房30558套,历年配租配售率89.74%。全市2018年以前开工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11054套,已配租10912套,配租率98.72%。2015年以前政府投资公租房仍有142套未分配。
根据部署,下阶段,我市将按时完成租赁补贴发放任务。2018年省下达我市租赁补贴任务476户,截至9月底正在发放365户。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各县(市、区)严格按照与市政府签订的责任书要求,按时发放租赁补贴、年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关于2019年建设计划,我市明确棚改的重点是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林区、垦区棚户区。同时,我市将严格执行棚改范围和标准。严禁将棚改以外的工程建设纳入棚改计划;严禁将因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带来的房屋拆迁纳入棚改计划;不得将补偿面积过大、改造成本过高的项目纳入棚改计划;不得将一般建制镇的项目纳入棚改计划;不得将仅对小区配套设施进行维护养护、美化亮化以及仅对房屋进行外立面整治、节能改造等改建项目纳入棚改计划;不得将房龄不长、结构比较安全的居民楼项目纳入棚改计划。
责任编辑:陈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