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市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今年已基本建成保障房743套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历来备受关注。记者从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截至今年10月,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当年累计完成投资7.96亿元,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743套。
据了解,2018年省下达宁德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148套(户),即开工棚户区改造148套(户),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476户;加快往年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续建项目11257套(户)建设;年底前政府投资公租房项目分配完成90%以上。
完成投资情况方面,截至10月,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当年累计完成投资7.96亿元,其中:保障性住房完成投资0.26亿元,各类棚户区改造完成投资7.70亿元。全市累计完成投资率为105.18%。
开工建设情况方面,2018年全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148套(户),截至9月底,古田县城西棚改安置房项目100套、福安市安居北侧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建设项目48套已开工建设。
基本建成情况方面,全市当年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743套(含结转续建项目),即各类棚户区改造743户。历年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51091套,历年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61723套,累计基本建成率为82.77%。
配租配售情况方面,全市历年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34053套,历年配租配售各类保障性住房30558套,历年配租配售率89.74%。全市2018年以前开工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11054套,已配租10912套,配租率98.72%。
根据部署,下阶段,我市将严格按照棚改范围和标准上报2019年项目,坚持将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林区、垦区作为改造重点。严禁将棚改以外的工程建设纳入棚改计划;严禁将因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带来的房屋拆迁纳入棚改计划;不得将补偿面积过大、改造成本过高的项目纳入棚改计划;不得将一般建制镇的项目纳入棚改计划;不得将仅对小区配套设施进行维护养护、美化亮化以及仅对房屋进行外立面整治、节能改造等改建项目纳入棚改计划;不得将房龄不长、结构比较安全的居民楼项目纳入棚改计划。
责任编辑:陈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