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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城市|交警喊你一起“曝光”交通陋习

遇到9类交通违法行为可拍下照片、视频发送官方平台曝光

2018-12-26 09:40 来源:宁德网 吴宁宁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煲电话粥;未佩戴安全头盔骑着摩托车驰骋;行人闯红灯……你是否在路上经常因为碰到此类情况而苦恼?即日起,遇到9类情形可拍下照片、视频,通过微信发送至宁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信平台(宁德交警微发布:ndjjwfb),对这些行为进行曝光。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助力创文明城市,营造全社会人人都是文明交通的参与者和监督者的浓厚氛围,鼓励广大市民积极、自愿参与交通监督管理,交警部门邀请市民对9类行为进行重点曝光。这9类情形分别是:驾驶机动车加塞抢行、逆行、不按道行驶、违法变道、违法超车的;驾驶机动车辆、行人闯红灯的;驾驶汽车不系安全带的;驾驶机动车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或者人行道行驶、停车的;驾驶非机动车违法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的;驾驶客运车辆、校车、二轮摩托车超员的,驾驶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驾乘二轮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人横过机动车道低头看手机,驾驶车辆时接打手持电话的;行人翻越护栏;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不文明交通陋习的。

素材要求上,图像必须清晰且能真实反映现场情况,同一地点至少要拍摄2张以上的照片,清晰反映违法车辆号牌、违法车辆外观及违法事实。拍摄到的照片、视频要在48小时内上传,采集的视频原则上不超过30秒。拍摄影像、图片必须真实反映现场情况,不得伪造、盗用,不得做任何后期处理或数码合成,严禁盗用网络上图片,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拍摄者自负。照片或视频+简要文字说明(注明拍摄时间、地点、违法行为等)。交警部门特别提醒,驾驶员请使用行车记录仪,勿边开车边拍照。拍摄者在拍摄时首先要注意自身的安全,复杂路段和危险时段不要拍摄。

我市交警部门表示,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身边的交通违法行为。若违法事实确凿的,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曝光。

责任编辑:陈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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