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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高速交警查处多起机动车违法行为 13起违法行为11起为宿酒所致

2019-01-14 10:05 来源:宁德网 吴宁宁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叶璐阳)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大部分驾驶员都铭记于心,但是前一晚喝酒、第二天开车却被不少驾驶员认为是正常的现象。日前,宁德高速交警一大队查处10起酒驾、1起醉驾的违法行为,驾驶员均是因宿酒未充分休息情况下驾车上路而被查的。

5分钟查获2起宿酒违法行为

1月11日上午,宁德高速交警一大队教导员带领民警,在沈海高速宁德南收费站入口处,开展集中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统一行动。

当日9时2分,民警在对过往车辆驾驶员进行排查时,当检查到一辆牌照号为“闽J98XXX”的小轿车时,驾驶员神情紧张,只将车窗打开一条缝隙。民警要求驾驶员降下车窗接受检查。驾驶员在民警再三要求下降下车窗,顿时车内传来一阵浓烈的酒味,民警当即将驾驶员带至路边接受呼气式酒精测试,检测结果为6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前一晚喝酒到凌晨3时,早上醒来想着总共才喝3瓶啤酒应该无碍,就准备开车回家,哪想仍构成酒驾。”面对酒精检测结果,驾驶员感到十分意外。

无独有偶,仅隔5分钟,当日上午9时7分,民警在检查一辆牌照为“闽JGXXXX”的小轿车时,又隐约闻到一股酒气。于是,民警立即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吹气检测,果然检测结果为9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据驾驶员交代,前一晚他与朋友喝了8瓶劲酒,以为早上交警不会查酒驾,于是开车上路,没想到还是被查获。

之后,民警对酒驾违法行为人现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将涉嫌醉驾的违法行为人送往医院抽血进一步检验。

查获13起违法行为11起因宿酒

“酒后驾车不会以驾驶员的自我感觉作为评判标准,也不会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据宁德高速交警一大队教导员介绍,宿酒也叫“宿醉”,指的是人临近睡觉前喝了比较多酒,由于熬夜和酒精作用,导致第二天起床酒劲依然没过。大量事实证明很大一部分人在饮酒过后,体内酒精10至20小时才能被吸收代谢,也就是说,虽然前一天夜里饮酒第二天早上仍可能检查出体内含有酒精。据统计,近期宁德高速交警一大队查获的11起酒驾、2起醉驾的违法行为中,有10起酒驾、1起醉驾是由于宿酒原因被查获。

民警提醒,驾驶员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否则一旦被查到,根据规定,当酒测数据大于或等于20mg/100ml且小于80mg/100ml属酒驾,将被一次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属二次酒驾的将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如果驾驶员酒精量检测大于或等于80mg/100ml属于醉驾,将被入刑。  (图片由警方提供)

责任编辑:陈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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