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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2019-01-18 13:46 林珺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林珺)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成为继厦门、福州之后,全省第三个出台相关实施方案的地级市,从而使我市区域内污染防治工作有了纲领性的指导文件,并在完成市级机构改革后进一步明确了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各地各部门的工作职责。

记者了解到,该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并继续保持全省前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城市和农村环境更加宜居;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省前列。到本世纪中叶,实现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蓝天保卫战

2020年城市公交更新为新能源汽车

根据方案,我市将结合“电动宁德”建设,鼓励清洁能源车辆的推广使用,大力发展绿色公共交通,到2020年,全市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3万辆,城市公交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全市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等城市出租车电动化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2019年1月1日起,全市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今年中心城区启动布设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施,2020年年底前,建成市级机动车遥感监测平台。

同时,我市将加大市区餐饮行业油烟污染整治,实施餐饮行业油烟排放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试点工作,试点完成之后全市推广,实时监控油烟排放情况,确保油烟净化设施稳定运行,严控重点区域烧烤和大排档油烟排放。

———碧水保卫战

城市每季度向社会公开l次水质状况

我市将严格控制在闽江、敖江、交溪、霍童溪、七都溪等“两江三溪”沿岸和城市建成区布局环境风险项目,加快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

2019年9月底前,完成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我市将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体系,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管理。定期监(检)测、评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县级及以上城市每季度向社会公开l次。

为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我市将从小区周边支路管网、主次干道管网、沿河截污管网完善以及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等四个环节入手,全面推进污水管网改造和加快截污纳管建设。各地要完成现有管网全面清疏和破损管网修复,提升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此外,全面整治入海污染源,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专项行动,严格控制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到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16年减少10%以上。

———净土保卫战

2020年前全市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方案要求,2019年年底前,完成环境敏感区和人文敏感区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其他地区要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整治。2020年前全市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中心城区该项工作要适度提前。到2020年全市县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以上。

同时,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严厉打击走私,大幅减少固体废物的进口种类和数量,力争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我市固体废物零进口。

记者了解到,2018年年底前,重点排污单位已全部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我市将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依法向社会公示。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排污者的遵规守法意识。

———强化考核与责任追究

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环保第一责任人

方案指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考核不合格的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不得推荐评优评先;对在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

对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市直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执行不到位,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国家和省、市重点目标任务无法完成、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约谈主要负责人,同时责成其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违法违规审批开发利用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对造成生态环境质量恶化、生态严重破坏的,对生态环境事件多发高发、应对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对依法依纪严格问责,终身追责,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编辑:郑力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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