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决定追授杨春同志“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开展向杨春同志学习活动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郑雨桐) 1月26日,中共宁德市委作出关于追授杨春同志“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开展向杨春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杨春,1969年5月生,1991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199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蕉城分局石后派出所所长、刑侦大队大队长、副局长。2019年1月23日凌晨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在单位值班时突发心梗,不幸因公牺牲,年仅49周岁。
决定指出,杨春同志是全市深入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好模范,是用生命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机关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的好典型。他长期奋斗在公安基层一线、尖刀警种部门,敢于斗争、惩恶扬善,敢于担当、追求卓越,用实际行动体现了“党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儿子”的品质标准。
决定要求,要学习弘扬他忠诚担当、献身使命的政治品质;学习弘扬他嫉恶如仇、敢于斗争的铁警风范;学习弘扬他心系群众、服务基层的公仆情怀;学习弘扬他扛旗领跑、勇挑重担的赶超精神;学习弘扬他淡泊名利、廉洁奉公的高尚情操。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杨春同志的先进事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自觉地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定自觉地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为全市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全面实施“一二三”发展战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郑力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