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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九县市均有严格排放标准

2019-04-08 12:38 林珺 吴宁宁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林珺  吴宁宁)  细化大气污染物减排目标、提升扬尘综合防治能力、加快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近日,市政府办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和时间要求,全面推进打赢蓝天保卫战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通知》要求,市中心城区要在2019年年底前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县级城区2020年年底前完成划定工作。对市县建成区,要加强露天焚烧、餐饮油烟、烟花爆竹燃放等城市面源管控,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2019年,各县(市、区)、东侨开发区至少购置1辆雾炮车。2020年前,市中心城区要在主要道路口安装一到两套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福鼎市要在省际主要道路入口安装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2019年年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完成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2020年年底前完成控制区划定等工作。

高速公路、国道、铁路周边可视范围“消灭黑烟囱”的时限为2019年年底,“黑烟囱”日常监管要纳入网格化管理。福安、霞浦、福鼎、蕉城的煤炭、原料矿码头在2020年底前实现封闭存储和装卸、装运。沿海重点港口要按省里的时限要求纳入船舶排放控制区管理,船舶靠港期间使用符合排放控制区标准的燃油。

《通知》指出,到2020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要达到3730吨、5900吨。县级城区要围绕PM2.5年均浓度降至25μg/m3的目标细化安排空气质量改善任务。

加强产业布局调整

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通知》明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责任主体,负责具体实施,在2019年4月底前进行排查并制定方案,年底前完成整治。同时,要按照相关要求,梳理退城企业,列出清单和退城时间,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依法予以停产,并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一批能耗、环保、安全和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

各县(市、区)要在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露天开采矿山摸底排查,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废弃矿山的治理。蕉城、东侨、福安、福鼎、霞浦要以夏秋季为重点,对工业涂装、家具制造、包装印刷、合成革等VOCs排放重点行业,以及钢铁、燃煤锅炉(每小时20蒸吨以上)等NOx排放重点行业,制定错峰生产方案。福鼎、霞浦集中供热项目的管网覆盖地区禁止新建、扩建分散供热锅炉,已建成的分散供热锅炉要在集中供热项目建成后6个月内关停。全市重点产生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企业要在2020年底前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市中心城区和福安市以电机、船舶等行业,福鼎、霞浦以合成革等相关行业为重点,严格限制无组织排放VOCs。

《通知》还指出,我市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空气质量提升的第一责任人,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及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重要内容,对于工作不力、责任不实、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地区,由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公开约谈当地政府负责人;对于考核不合格、重点攻坚任务完成不到位或环境质量改善不到位的地区,将依法依规实行区域环评限批,取消市级有关生态文明荣誉称号,并实行量化问责。

责任编辑:郑力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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