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赵巧红) 4月2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金敏主持会议,副主任许青云、杨培钦、雷维善、刘信华、冯桂华、陈梅及委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胡楠,市监察委、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副市长胡楠作关于《宁德市三都澳海域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宁德市2018年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宁德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主任苏晨作关于《宁德市三都澳海域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初步审查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主任李荣春作关于宁德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初步审查的报告,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刘正宇作关于人事安排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维善作关于提请人大机关工作人员任免议案的说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聿雄作关于提请检察人员免职报告的说明。会议对相关报告、议案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进行了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向新任命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会上,新任命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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