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电商营业执照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张文奎 通讯员 陈星)
读者来电:
我想开网店,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户都能以“网络经营场所”办理登记吗?
部门解答:
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答复,仅允许个体工商户使用网络经营场所办理登记。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对于在一个以上电子商务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需要将其从事经营活动的多个网络经营场所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个体户需要向经营者住所所在地提交如下材料:《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注册窗口领取)、申请人身份证明、一寸彩照2张、 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由申请人自行从电子商务平台获取并打印)。
需要注意的是,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仅可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其住宅房屋用途用于从事线下生产经营活动并应作出相关承诺。申请人在填写《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场所”一栏时,应填报电子商务平台名称和网络经营场所网址。申请人在多个电子商务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填报多个网络经营场所网址。经营者需在申请书承诺明确表示,“本人承诺仅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不擅自改变住宅房屋用途用于从事线下生产经营活动”,并签字。登记机关核准设立后,将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事项标注“仅限于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有关规定办理。
责任编辑:郑力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