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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中小学校将开展“弘扬闽东之光争做时代新人”实践体验活动

2019-08-19 11:19 赵巧红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赵巧红) 近日,市委宣传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团市委出台《宁德市中小学校开展“弘扬闽东之光 争做时代新人”实践体验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将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弘扬闽东之光 争做时代新人”实践体验活动,激发了全市中小学生“知我闽东、爱我闽东”的热情,进一步弘扬“闽东之光”。

《实施方案》围绕“爱家乡、尽责任、讲诚信、善探求、勇自强、能自律”六大活动主题,制定15项教育内容展开实践活动。分别为:开展乡土文化教育以及系统民族传统文化教育,引导青少年感受闽东锦绣河山灿烂文化,激发“知我闽东、爱我闽东、建我闽东”的热情;利用地方资源开展德育常态化教育、行为习惯养成系列教育,扎实有效地规范学生言行,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传承红色血脉铭记使命担当;开展“新时代好少年”主题实践活动,打造诚信校园文化,形成“人人践行核心价值观、个个争做时代新人”的生动局面,践行诚实守信培养合格公民;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创建“书香墨香”校园,引导学生真正走进书的世界,体验读书的乐趣,构建知行合一教育模式;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学校体育工作,改进学校美育工作,推进劳动实践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坚持艰苦奋斗精神;加强“仪式教育”、法治教育和家庭教育,提升法治观念,凝聚家校合力。

《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校要牢牢把握弘扬“闽东之光”主题,切实提高认识,把弘扬“闽东之光”与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列入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列入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校园文化建设计划,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精心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宣传展示,持续推动“弘扬闽东之光 争做时代新人”实践体验活动的深入实施。同时,将实践体验活动开展情况和活动效果作为学校思想道德建设重要内容,纳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年度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实施专项目标管理,及时总结交流活动经验,选树学校典型,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

责任编辑:郑力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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