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立峰田头判案
1934年4月始,在闽东苏维埃政府的领导下,一场规模巨大的分田运动,以柏柱洋为中心向外推进,迅速在闽东苏区全面铺开,根据地内一片“分田分地真忙”的喜人景象。
一天,闽东苏维埃政府主席马立峰(当时化名“老吴”)又熬了个通宵,草拟了几份文告,正准备休息,突然屋外传来一阵吵闹声:
“老吴——老吴在吗?为我评评理……”
“吴主席,给我断断案。”
此时,马立峰睡意全消,翻身起床、披上外衣、赶到门口。只见两位农民兄弟在门外争吵不休。
“两位大哥,找我什么事?”马立峰将他们领进屋内,让他们坐下后探问道: “你俩说说?”
“他扒了我的田埂。”
“他占了我的水渠。”
马立峰听着两人争执,间或插询几句,大致了解了两人纠纷的原因,心中暗暗盘算:夜里草拟的几份文告,正是为了解决“分田分地”工作中发生的此类小摩擦,现在何不“借此东风”,来个“田头断案”,对日后工作可能会起到良好示范作用。
想罢,马立峰当即阻止两位农民的争吵,说道:“等一会儿领我到你们的田头去看看,了解一下情况。”另外,又嘱咐警卫员小张,搬一张桌子、两条凳子到村头空地上,并通知相关同志,召集邻近村庄闲暇村民到场旁听。
一会儿,村头空地四周,里三层、外三层挤满了人。
马立峰经实地勘查及向周边群众了解情况后,领着争执双方来到会场入座。准备就绪,马立峰宣布开庭,先由当事人陈述诉求。
“我是楼下村的贫农刘阿元,今早天擦亮,到刚分配的山田除稻秆,发现田埂被人扒了,经打听,是斗面村的陈第五扒的。请老吴做主,要陈第五赔偿。”
“我是斗面村的雇农陈第五,我扒刘阿元的田埂,是因为我新分的水田在刘阿元山田的下面,他占了水渠,致使我家田里断水,要求阿元归还我水渠。”
两位当事人又吵了起来。马立峰就势向场外村民咨询:“农民朋友们,大家也来评评理,到底错在谁呀?”
场外七嘴八舌讨论起来,也讨论不出个是非。
“大家静一静。”马立峰看时机已成熟,从座位上站起,用力挥挥手,一脸严肃大声说道:“ 我看,不是刘阿元的错也不是陈第五的错,错在苏维埃政府。”
一听这话,全场顿时肃静了。
“大伙儿不明白吧?”马立峰缓缓地说道,“苏维埃政府没有分田地给你俩前,有为此事争吵过吗? ”两位当事人摇了摇头。
“农民朋友们,天下穷人是一家,我们只有紧紧团结,互帮互助,才能过上好日子。”
马立峰宣布道:“现在我代表闽东苏维埃政府判决如下:一、本案诉求的水渠属苏维埃政府所有,供大家共同使用,个人不能占有。二、刘阿元被扒的田埂,陈第五即日内应予以修复。三、刘阿元就私占水渠的行为需向陈第五口头道歉。”
“刘阿元、陈第五,你们有没有异议?”马立峰分别询问当事人。
两位当事人异口同声回答:“没有异议。”
“好,休庭。”马立峰话音一落,“轰”一声,全场欢声雷动,人人赞不绝口:“红色‘父母官’,田头断案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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