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政策扶持深远海试验养殖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陈薇) 近日,我市出台《宁德市深远海试验养殖扶持政策》,鼓励养殖企业先行先试。试验养殖期间,连续三年由财政对养殖设施财产保险保费和养殖生产环节保险保费予以全额补助。其中,单套养殖设施年保费各级财政补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单个养殖企业养殖生产环节年保费各级财政补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我市将支持申报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市县财政、发改、海洋渔业、科技、工信等部门密切配合养殖设施所有者和试验养殖企业,积极向上争取深远海养殖各类专项补助资金。其中,养殖设施装备补助资金由设施所有权人受益,用于抵减养殖设施建设成本,减轻试验养殖企业的租金负担;养殖生产补助资金由试验养殖企业受益,以减少试验养殖生产成本。
同时,建立确权办证技术服务绿色通道。各县(市、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对深远海试验养殖开通办证等服务绿色通道。其中,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养殖海域场址的选划,海洋与渔业部门负责养殖技术指导,养殖海域属地政府负责做好养殖海域使用权证、养殖证确权发证和养殖辅助工作船的指标审批、相关证件登记颁发等工作。试验养殖开始时间从养殖设施正式下水之日起算。
责任编辑:郑力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