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一男青年 持关公刀聚众斗殴
被判刑1年9个月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陈嘉倩)伙同他人,手持关公大刀聚众斗殴。近日,古田县法院审结了一起聚众斗殴案件,一名男青年被判刑1年9个月。
2018年5月27日,魏某甲(已判刑)因积怨与程某己(已判刑)相约到古田县某路段斗殴。当晚9时许, 男青年黄某某受魏某甲纠集后,与魏某甲、陈某丙、徐某某、魏某乙及陈丁、池某某(均已判刑)持关公刀、铁棍等物,分乘两辆小车至约架地点。之后,程某己、程某戊、曹某某、陈某庚、江某某等人(均已判刑)亦持关公刀、菜刀驾车赶至现场,双方发生斗殴。期间,双方因听闻警笛声而逃离现场。2019年8月2日,黄某某主动到古田县公安局投案。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黄某某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判决黄某某有期徒刑1年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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