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农用地取土 霞浦三男子被判拘役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刘巧素)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取土,数量达10.371亩。日前,霞浦三名男子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霞浦县法院分别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至20000元不等。
据介绍,2015年底,男子刘某海与霞浦县一经联社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以人民币2万元租得霞浦县一山场地块。2016年2月起至2017年上半年,刘某海、黄某斌、黄某峰等3人雇佣挖掘机在租赁的地块取土,将土方用于霞浦县松港街道的道路填方工程。经鉴定,刘某海等人共占用土地10.371亩取土,其中特种用途林林地6.821亩,林地原有植被、种植条件被严重破坏;非林地3.55亩,种植条件受到严重毁坏。案发后,刘某海等3人于2019年8月向霞浦县公安局投案。
霞浦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海、黄某斌、黄某峰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取土,数量达10.371亩,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且系共同犯罪。因刘某海等三人均有犯罪前科,酌予从重处罚;因能退出违法所得,且均能自愿缴纳生态环境损害修复金,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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