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兄弟“出头”男子聚众斗殴被判刑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陈嘉倩)虽然“为兄弟两肋插刀”非常豪迈,但有时这样的兄弟义气,却能让自己在一时冲动下触犯法律。日前,古田男子郑某某就因为替朋友“出头”,殴打他人被判刑。
据悉,去年1月18日, 郑某某得知其朋友陈某乙在古田县城东街道某公园与他人发生纠纷,遂与林某(另案处理)到场,拟将陈某乙带离时,与上前阻止的被害人陈某栋发生争吵,后持甩棍殴打陈某栋。期间,林某又联系多名男子到场,一同持钢管、甩棍等工具到滨河公园门口往某村方向的人行道处围殴陈某栋。经鉴定,陈某栋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同年5月27日,郑某某被古田县公安局干警抓获。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郑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根据郑某某的犯罪情节、犯罪性质等,判处郑某某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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