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五条措施保障2020年 “两节”期间工业经济稳定运行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张文奎) 1月17日,记者从市工信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一季度企业生产、项目建设、产业招商等相关工作,努力实现一季度经济“开门红”,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保障2020年“两节”期间工业经济稳定运行五条措施的通知》。
鼓励增产增收。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20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2000(含)-5000万元且现价同比增长9%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按企业季度用电增量给予每千瓦0.05元奖励;对一季度新入库统计的规上制造业企业,按企业季度用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02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2019年度省级工业成长企业、2018年福建省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按企业季度用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1元奖励。以上用电奖励单家企业封顶50万元。
保障企业用工。对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2020年春节单月保持连续生产且净减员率低于我市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的重点工业企业,经企业所在地工信部门认定后,按照当月在岗职工数,以每人200元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稳定就业补助。同时,组织开展多渠道招聘活动。
加快项目建设。全力落实“两节”期间重点项目生产要素,加强一线在岗职工慰问和生活保障,确保春节期间重大项目不停工,其他项目力争不停工、少停工、停短工,市政府将在《闽东日报》公布2020年1月在建市级重点项目完成率、“五个一批”新开工项目数,对于排名列全市前三的县(市、区),在一季度“五个一批”正向激励考评相应指标中加分10%。对排名前三且达到序时进度的再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前期经费奖励。
加强产业招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抓住闽东籍异地企业家、知名乡贤返乡过年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招商、联商、亲商活动,宣传宁德产业招商政策,推进产业项目招商。重点围绕四大主导产业补链集聚壮大和传统特色产业改造转型提升,开展产业项目推介和招商项目对接,争取对接一批宁商回归产业项目。
促进复工开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春节期间工业企业生产和项目建设情况调查摸底,深入了解企业生产和项目建设安排、产能发挥、市场订单、用工、资金等情况,指导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合理安排放假时间,全力帮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促进企业节后尽快复工、项目尽快开工。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配套措施,促进政策叠加放大,确保2020年一季度工业经济顺利实现“开门红”。
责任编辑:郑力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