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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信贷投放 精准服务企业 我市出台措施支持企业复工政策解读之四

2020-02-11 15:53 郑凯

●加强金融运行监测,保持信贷投放稳定;

●强化融资增信服务,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加强金融组织领导,增强部门联动合力。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郑凯) 2月10日,记者从市金融办了解到,近日,市金融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全力保障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的通知》,其中涉及三大措施,要求市内各县(市、区)金融办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统筹抓好各项工作,指导辖内各家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持续强化防控措施,保障金融服务。

记者注意到,该《通知》在加强金融运行监测,保持信贷投放稳定方面上,要求全力满足疫情防控融资需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向上争取新增信贷规模、总分行直贷项目、疫情防控专项贷款、单列指标等方式保持信贷稳定增长;争取政策性金融机构应急资金专项贷款额度,进一步推动贷款利率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水平。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低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0.5个百分点。

全力保障疫情防控信贷服务。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疫情防控涉及的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运输、贸易、流通、科研攻关等疫情防控企业的信贷倾斜,为疫情防控应急资金需求开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并实行优惠利率。  (下转第8版)  (上接第1版)对参与抗击疫情的企业,加大应急贷款或专项贷款等信贷支持,优先受理贷款申请、保证贷款额度,利率定价予以优惠,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降50个BP以上。

全力摸清受困企业情况。各金融机构要创新线上调查研究等多种方式,了解受疫情影响企业的行业、区域分布情况,掌握企业经营困难所在,保证金融资源得到合理调度,做好对疫情防控期间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一对一”精准金融服务。

对于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得随意调降信用评级和风险分类,不得随意压缩贷款规模和授信额度,可予以展期续贷、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征信保护等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在强化融资增信服务,支持企业渡过难关方面,进一步发挥地方类金融机构作用,地方金融组织要发挥自身业务优势,与银行信贷、保险保障等多方合力,加强对社会民生重点领域金融支持,要做好受困企业金融服务,对于疫情影响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鼓励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加贷款、担保、租赁、保理额度,缓收或减免相关利息、租金、服务费,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突出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服务功能。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优化业务流程,创新疫情防控专项担保业务,对于疫情防控相关领域重点企业的融资需求,建立线上业务处置机制,启动电话会议等疫期特别审批的“绿色通道”,确保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程序。对存量小微企业、“三农”客户,采取提前续保、延期还贷、展期续贷等针对性措施,要积极配合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摸排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优先给予增信担保,免收担保费用。

市国有融资再担保公司要优化再担保业务代偿补偿审批程序,对于县级合作担保机构申请的代偿补偿资金,启动快速“绿色审批通道”,及时支付补偿资金,发挥再担保“稳定器”作用,与合作担保机构共克时艰。

切实加强资本市场服务能力。要紧跟科创板、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新三板改革等政策导向,主动加强与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对接,持续提升企业直接融资能力。

引导相关金融机构及其他投资者理性、客观看待疫情的阶段性影响和总体经济稳中向好的基本面,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不盲目跟风。

在加强金融组织领导,增强部门联动合力方面。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和头等大事。

同时,各金融单位做好防疫工作,要持续关注员工健康情况,努力为员工提供必要的防疫用品。强化办公场所、营业网点的卫生防疫管理,确保工作人员和群众安全。最后强化部门联动,要积极配合发改、财政、卫健、工信、商务等部门,研究受困企业纾困方案,督促金融机构做好金融服务。

此外,后续市金融办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保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持续凝聚金融力量。

责任编辑:郑力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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