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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明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次性稳就业奖补申报有关事项

2020-02-14 17:17 张文奎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张文奎)2月 13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落实好《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九条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我市春节期间为防控疫情提供紧缺急需物资保障的生产企业、保障民生的商贸配送企业提供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市人社局、财政局、工信局、商务局联合发布通知,对相关事项做出明确。

奖补对象具体指在宁德市范围内,2020年春节期间,即1月24日至2月2日(除夕至正月初九)10天假期,为防控疫情提供紧缺急需物资保障的生产企业、保障民生的商贸配送企业。其中,为防控疫情提供紧缺急需物资保障的企业及其产业链配套企业,包括生产口罩、防护服、消毒水等企业。保障民生的商贸配送类企业包括大型超市、农贸产品(肉、菜、水产品)批发市场以及与上述企业开展密切合作的城市配送企业等。奖补资金可用于企业防控疫情、职工缴交社保、发放职工福利、提高工资待遇等。

奖补企业需具备在我市登记注册、税务申报和社保缴费。对春节期间为防控疫情提供紧缺急需物资保障的企业及其产业链配套企业由工信部门认定;保障民生的商贸配送类企业由商务部门认定。企业在岗职工人数按核定假期期间现场一线工人和管理人员实际上班人数、天数计算,由人社部门认定。

具体补贴标准为春节法定假期加班生产按在职工人数和天数、我市职工日平均工资(按2018年我市日社平工资280元)3倍予以补助(春节法定假期为: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其他休息日加班生产按在岗职工人数和天数、我市职工日平均工资(按2018年我市日社平工资280元)2倍予以补助(除夕、正月初四到初九属于其他假期)。保障民生的商贸配送企业单家奖补最高不超过30万元。

责任编辑:郑力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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