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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住房条件 保障企业用工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服务四大主导产业龙头企业用工八条措施解读   

2020-02-18 10:30 郑舒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郑舒) 2月12日,市政府出台实施《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服务四大主导产业龙头企业用工八条措施》,其中关于改善复工复产企业员工住房条件的措施提出,“凡在宁德市无住房的企业员工,签订3年以上用工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可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可按刚需家庭标准参与在宁德市区购买商品住房”。昨日,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复工复产企业员工各方面的需求,住建部门从职能范围提出,通过降低保障房申请门槛,将企业员工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同时,复工复产企业员工,可按刚需家庭标准,参与在宁德市区购买商品住房,引导他们从住房市场解决居住问题,这些都是为确保复工复产企业员工能“安居乐业”。

虽是疫情防控期间,住房仍是民生之要。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强有力领导下,我市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和市场体系。“在住房保障体系方面,中心城区大规模推进金涵小区和东侨幸福佳园保障房建设,已实现城镇居民低收入住房应保尽保,并扩大到解决稳定就业的务工人员住房问题。当前,为保障四大主导产业龙头企业复工复产企业员工在疫情防控期间能回宁安心工作,我市拟将部分公租房房源(主要是东侨幸福佳园公租房),通过放宽申请条件,供应给四大主导产业龙头企业已缴交社保费满半年的复工员工。”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负责人说。目前,东侨幸福佳园公租房相关分配条件还未出台,要等待有关通告。

“在住房市场体系方面,我市坚持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2018年出台房地产市场精准调控政策,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限购限售、公证摇号购房等调控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暂停向‘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6个月内在本市中心城区累计缴纳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销售商品住房,同时新批准销售的商品房安排50%的套数优先蕉城、东侨户籍无房户首次购房的刚性需求,即刚需家庭可参加两次摇号。”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负责人解释说,为支持四大主导产业龙头企业复工复产,加大企业用工,只要同企业签订3年用工合同的企业员工,即可按照刚需家庭标准参加购房,并享受两次摇号的机会。

责任编辑:郑力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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