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1月份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张文奎) 2月20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1月份全市居民消费价格当月同比上涨5.6%,为保障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带来负面影响,我市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缓解物价上涨给困难群众带来的生活压力。
补贴发放对象为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革命五老”、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标准为失业保险金人员临时补贴100元/月;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临时补贴标准为55元/月。1月份困难群众补贴预计发放54万元,全市惠及群众人数约9.8万人次。
责任编辑:郑力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