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举措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1至2月发放社会救助资金9236万元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3月11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民政局多举措保障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1至2月份,全市共发放社会救助资金9236万元。
据了解,我市积极保障资金物资及时发放工作。1至2月份,全市共发放社会救助资金9236万元。其中,低保金4993万元、特困人员供养金3776万元、价格补贴404万元、高龄补贴63万元。为低保、特困人员发放口罩14700多个,消毒液339件。
疫情期间,我市加大临时救助的力度,取消临时救助户籍地申请限制,对符合条件的按照急难型直接给予救助,共临时救助1030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10.87万元。
同时,还积极落实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建立民政部门班子成员分片包干机制和镇、村干部包村关爱机制,通过电话、微信、上门探访、实地督查等方式,对集中供养养老机构进行疫情防控的宣传、指导和督促,通过适量发放口罩、消毒药水等物资,排查暂未返回机构的集中特困供养对象80人,指定临时委托照料责任人等举措,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落实委托照料服务,对独居、行动不便的特殊困难对象,由村(居)委会提供米、菜、油等生活用品代购服务,或者委托邻里、志愿者等给予生活照料,确保“平日有人照顾、生病有人看护”。
此外,我市还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3人次,其中肢体残疾3人次,精神病1人次,购票返乡57人次。
责任编辑:郑力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