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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进一步规范“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 无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等纳入新标准

2020-03-17 16:47 记者 赵巧红 通讯员 李莹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赵巧红 通讯员 李莹) 近日,市委文明办下发通知,对“星级文明户”的评选目标、评选标准、评选程序等作进一步规范。

我市通过在农村家庭中开展“道德星”“致富星”“文化星”“卫生星”“生态星”等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评选出一批具有典型示范带头作用的文明农户,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提高农村文明程度,推动乡村振兴发展。

此次“星级文明户”的评比内容和标准涵盖农村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并将垃圾分类、禁食野生动物等纳入标准中。在“卫生星”评选标准中,要求积极倡导生活垃圾分类,主动配合各种传染疾病或突发疫情的防治与控制;“生态星”要求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节约用水用电,文明用餐,积极倡导“光盘行动”,不参与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无滥食野生动物陋习;“致富星”要求在脱贫攻坚中积极主动作为,贡献突出。

此外,家庭成员中如存在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黄赌毒、邪教活动等丑恶现象和各类不正之风的;不赡养老人、存在家庭暴力现象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在信贷活动中有违约行为的;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将不得参与评选。

在创评流程上,按照动员发动、对标创建、群众评议、星级审定、挂牌亮星、资料存档、动态管理等程序进行。明确对“星级文明户”进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农户进行回访,根据农户的最新情况进行加星或减星,并及时告知农户加减星结果和理由。

责任编辑:郑力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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