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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八项奖补措施支持企业复工稳岗

2020-03-18 11:33 陈炜文

宁德网消息(陈炜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人社局主动作为、积极行动,先后出台了8项奖补政策助力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稳岗。

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将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裁员率的标准从全国上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3.8%调整为全国上年度调查失业率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调整为不超过企业参保职工总数的20%。降低门槛,扩大受益面,2020年继续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发放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对2020年春节期间,为防控疫情提供紧缺急需物资保障的生产企业、保障民生的商贸配送企业,按假期期间现场一线工人和管理人员实际上班人数、天数给予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对春节当月至疫情一级响应结束月,采取稳定职工队伍保持连续生产的重点工业企业,按照当月在岗职工数,以200元/人的标准,每月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稳定就业补助。

发放“留岗留薪”补助。在宁德市登记注册、税务申报和社保缴费的工业企业,员工中返回湖北、温州等疫情较为严重地区过年,因疫情防控需要,企业通知延迟来宁返岗的,根据符合条件人数,按照企业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企业一次性“留岗留薪”补助。

发放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为对经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有关机构确认的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引进劳动力的人力资源机构、用工调剂平台,为企业引进急需生产人员在企业工作满3个月以上,按为企业引进劳动力人数和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相关机构、平台引工服务奖补。坚持在上述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的生产一线工作职工,给予每人每天100元的生活补助,纳入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范畴,补助期限为30天。

设立返乡就业补贴。鼓励企业设立适合本地劳动力就业的岗位,将本地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留在当地就业。对2020年2月1日起新增返乡人员在我市四大主导产业龙头企业稳定就业满6个月且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每满6个月按照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一年,补贴金额每人1200元。

发放企业用工服务奖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市四大主导产业龙头企业引进各类人才、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在我市首次参加社会保险确认),按高校毕业生、技能人才(中级技能证书及以上)每人1500元,普通工1000元标准予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其他工业企业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鼓励企业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在受疫情影响期间,四大主导产业龙头企业通过自主开发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组织员工参加培训的,给予一次性平台建设补助经费20万元。

实行“点对点”运输补助。疫情响应期间,鼓励企业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方式,接回企业员工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劳务补助,由企业包车接回的,按实际发生费用,分别给予企业赴省外、省内其他地区每趟不高于5000元、2000元的一次性劳务补助。

 

责任编辑:郑力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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