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 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龚键荣) 4月10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书面通报2019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述责述廉评议结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金敏主持会议并讲话。
金敏强调,要提升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和落实机制,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要认真抓好学习贯彻,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要坚决扛起责任,落深落细要求。结合《规定》学习贯彻,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对照梳理、逐项整改,切实落实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要坚持统筹兼顾,加强党的建设。正确处理好党建和业务的关系,紧紧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找准结合点,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思想武装,持续加强和改进作风,持之以恒抓好建章立制,努力以机关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动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议还研究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理论学习计划等事项。
责任编辑:郑力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