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交警将定期曝光电动车违法行为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见习记者 陈映红) 5月8日起,我市交警部门对电动车逆行、超载、闯红灯、无牌无证、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定期曝光。
一位蓝衣男子驾驶电动车载着儿童在马路上逆行,不料迎面遇上另一辆电动车,蓝衣男子未能及时控制车身,车头晃动几下,撞上一辆三轮车……当日,交警部门在微信公众号“宁德交警微发布”上公布了一组电动车事故视频。在短短48秒的视频内可以看到,电动车因逆行、超速等原因造成的碰撞事故有13起,其中,未戴头盔行驶达12人次。
近期,我市交警部门在中心城区开展电动车违法行为整治行动,针对电动车上路存在安全隐患,特制作视频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规范电动车通行秩序,确保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交警部门提醒市民,驾驶电动车需佩戴安全头盔,走两轮车专用道;遵守交通标志标线,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违法载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12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
责任编辑:陈秋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