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频道 宁德新闻

《宁德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规定》印发一个多月 查处20多起违规燃放案件

2020-06-15 16:20 来源:宁德网

 

p1_s


蕉城公安上门宣传管理规定

宁德网消息(记者 张文奎通讯员 阮巧芬 文/图 4月30日,市政府印发《宁德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规定》(宁政〔2020〕7号),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认真贯彻执行。

《规定》发布一个多月过去,相关规定落地执行如何?市民对新规执行持有怎样的态度?是否还要进行优化?记者进行了走访。

部门

动真格查处多起违规案件

按照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规出台后,对公安部门执法提出了要求,提供了依据。为抵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全面助力创城活动,蕉城、东侨公安部门发挥连续作战精神,秉着发现一处查处一处的原则,有力地推动新规的落地。

5月18日,市公安局蕉城分局蕉南派出所就开出了《宁德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规定》施行后的第一张罚单。市公安局东侨分局西陂塘派出所和蕉城分局蕉南派出所、城南派出所等又连续查处了20多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行为人都被处以不同程度罚款的行政处罚。

同时,为了强化源头管理,蕉城公安协助应急局做好源头管控工作,对蕉城中心城区“禁限放”区域内的长期零售网点采取“关转停”措施,最大程度限制市民在禁限放时间、区域随意购买烟花爆竹。采取创造性措施全面清理长期零售网点,逐步取消“禁限放”区内原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引导调整经营方向。同时对辖区内小超市、商场、门店等进行清查,全面取缔烟花爆竹非法销售、存放点。

市民

移风易俗势在必行

“红白喜事”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古老的传统,但是随着城市化发展和文明意识的提高,对这项“传统”进行与时俱进的改变,成为一种趋势。规定执行后,查处的多起案件基本上都是乔迁嫁娶等喜事,结果因为违规燃放爆竹,将“好事”变成了“坏事”,被处罚者皆表示下不为例。

被公安部门罚款的陈先生说:“办喜事就是为了开心,遵守规定是开心的前提。今后也会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还要劝说周边的亲朋好友,改了燃放烟花爆竹这不良习俗。”

“虽然还是有很多人难改旧传统,但是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安静’办喜事的方式。亲朋好友聚一聚也挺好的。不一定要弄个震天响,还遭很多人吐槽。”市民蔡女士说。

相比以往投诉无门的尴尬,市民表示规定出台后得到很大的改观。市民朱先生说:“旧习难改,仅仅靠宣传是不够的,需要政府部门的强力推动。最近在新闻上看到公安部门查处了多起,做得好。平时一到‘大日子’,真是整夜整夜没法睡觉,连小孩子都睡不着。”

规定突出“严格治理、宣传引导、尊重民俗”原则,也得到市民的认可。市民林先生说:“规定也不是完全禁止燃放,而是对其时间、区域进行了限制,挺人性化的。既考虑到风俗,又能减少噪音、环境污染和火灾、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对于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的查处,一些市民也提出了要求。“希望不要搞一阵风,要坚持查处,确保新风气和新时尚能树立起来,保护城市环境。”

责任编辑:刘宁芬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