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 我市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专题直播活动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薇) 为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常态化,持续营造强大宣传攻势,6月15日,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在宁德人民广播电台,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专题直播活动,在线普及防范非法集资常识,解答防范非法集资相关咨询。
“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直播伊始,市政府办金融稳定科副科长王清松向网友讲解了什么是非法集资、有哪些特征。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其他任何单位。集资款的清退应根据清理后剩余的资金,按照集资人参与的比例给予统一的清退。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其利益不受法律保护,所受损失不得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承担。
据悉,日常生活中非法集资行为主要有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等四种常见手法。而检察机关这几年审理的案件中常见的非法集资犯罪模式有以“高额回报”的投资项目进行非法集资和以民间借贷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的高息借贷。
责任编辑:刘宁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