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频道 宁德新闻

古田县卓洋乡树兜村的花菇产业基础良好,去年以来成功探索党支部领办、各村联办合作社模式,共同建设标准化食用菌基地,提升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水平,形成强弱村“抱团

特色产业兴 村富带民富

2020-09-30 10:22 来源:闽东日报 龚键荣 通讯员 杨远帆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龚键荣 通讯员 杨远帆)秋分过后,古田县卓洋乡树兜村的花菇生产基地转入农闲期,只待立冬前后出第一潮菇。农闲时节人不闲,农户加强其他秋季作物后期田间管理,村两委班子则紧盯卓洋乡标准化食用菌基地树兜片区的二期工程,干部群众齐心协力将日子过得更加充实红火。

树兜村是远近闻名的花菇专业村,至今已有30多年种植历史,全村九成以上群众以种植花菇为主业。由于气候适宜、技术成熟,这里出产的花菇产销两旺,尤其是到了春节前后,更是供不应求。

过去,树兜村花菇产业以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为主,菇农自建菇房多为木架茅草结构,既不美观,又存在易倒塌、起火等安全隐患。村党支部书记陈育楼还记得,几年前,村里的一座菇棚起火,导致周边数座菇棚也被烧毁,这起安全事故让群众感到后怕。

食用菌是古田县的传统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和富民产业,全县70%的劳动力从事食用菌产供销活动,70%的农业总产值来自食用菌生产。如何充分发挥这个资源优势,提升市场竞争力,真正做大做强食用菌产业?

去年以来,古田县委、县政府以促进农民和村财增收为目标,落实市委“8+1”特色产业部署及“五化”发展要求,结合推进古田县“2+N”特色产业发展,因地制宜提出3年完成10000间标准化菇棚建设任务,全面推进46个产业薄弱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努力走出具有闽东特色、符合古田实际的乡村振兴之路。

机遇叠加,信心倍增。卓洋乡党委积极探索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模式,采取党支部领办、各村联办合作社的方式,引导党建先进、集体经济好的树兜村联合独峰、下地、沽洋仔、洋塔、廖厝5个村,注册成立全县最早的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古田县天蓝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共同在树兜村建设标准化食用菌基地。

推进食用菌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意味着菇棚要拆旧建新,部分树兜菇农一时难以接受。“旧菇棚还能用,为什么要花钱建新的?”“把我家的菇棚拆了,不就断了收入来源?”面对菇农的疑虑,陈育楼带领村两委班子逐户走访,细算“经济账”,引导菇农转变传统观念,最终取得他们的理解支持。

说是合作社,但从管理模式和股权结构来看,天蓝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已经有了一家股份公司的雏形。树兜村集体以上级扶持资金、土地等入股,占股50%;树兜村民以旧菇棚、土地入股,占股30%;其余5个村以上级扶持资金入股,占股20%。

陈育楼任合作社理事长,但合作社的发展大计不搞“一言堂”,都由大家共同商定。目前,合作社正分两期原地建设40亩31间标准化菇棚,农户入社后使用新菇棚生产花菇,按每个菌棒0.6元向合作社给付租金。根据现有股权结构,所有菇棚全部出租后,树兜村仅租金分红一项,每年预计可增加村财收入20.46万元。

今年5月,树兜村标准化食用菌基地项目一期17间菇棚建成投用。走进新型标准化菇棚,只见主体采用钢架结构,屋顶统一安装绿色彩钢瓦,给水排水设施完善,整体美观大方,与周边破旧脏乱的木架茅草结构菇棚形成鲜明对比。

树兜村菇农陈祥恩此前在外打拼,看到村里建起现代化菇棚,决定返乡创业,向合作社租了5间菇棚,种植约11万筒花菇。他说:“旧菇房2米多高,可放置6层菌棒,每间生产1.3万至1.5万筒花菇,而新菇房高约8米,可放置8层菌棒,每间可生产2.2万至2.4万筒花菇。”

除了产能更高,新菇房的通风透气性好,生产资料进出方便,产出的花菇品质更好,综合效益高出不少。目前,树兜村一期菇房已全部出租,预约租赁二期菇房的菇农早已排起长队,村两委班子督促施工团队加紧完成工程收尾工作,早日出租给菇农种植。

“通过建设标准化菇棚,树兜村实现了土地利用率、农民收入、村财收入、村庄环境等方面的提升,还带动其他兄弟村增加村财收入,成功探索出‘强村带弱村’‘抱团发展’的利益共享机制。”担任村党支部书记8年的陈育楼感慨,今年是村两委班子成立以来最忙碌的一年,但是大家的干事创业热情却始终高涨。

据了解,天蓝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已经注册“志天蓝”商标,同时积极对接古田当地食用菌精深加工企业,向标准化、规模化订单生产方向迈进,进一步强化产业辐射带动作用。

责任编辑:陈秋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