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获“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张颖珍) 11月20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举行,宁德市委书记郭锡文参加表彰大会,代表宁德市领取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奖牌,宁德正式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全国文明城市每三年表彰一次,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这块金字招牌,凝聚了所有宁德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和向往。
三年磨一剑,一朝铸辉煌。2018年,宁德被中央文明办确定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三年来,市委、市政府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龙头工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惠民,以矢志不渝、志在必得的决心全力推进创建工作。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形势下,全市上下按照“三统筹”“三胜利”的工作要求,齐心协力、合力攻坚,以测评体系为标尺,坚持常态长效创建,发动市民广泛参与,夯实创建基础、补齐创建短板,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化品位,持续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切实增强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如今的宁德,城市环境整洁有序,社会风气崇德向善,文明底蕴更加深厚,文明已成为宁德的鲜明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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