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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查处

2020-11-25 09:24 来源:闽东日报 记者 陈映红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映红) 11月20日,市公安局东侨公安分局大门山派出所查处1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11月20日6时许,大门山派出所民警在走访中发现,在东晟泰怡园小区内,市民蒋某钺违规燃放了爆竹。经民警了解,蒋某钺因当日乔迁,为讨个好彩头,将之前购买的爆竹放在小区内燃放。经调查,违法行为人蒋某钺非国家公职人员。大门山派出所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宁德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蒋某钺予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民警温馨提示,《宁德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在中心城区限制燃放区域内,除每年除夕、正月初一全天,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至二十四日、正月初二至初六、正月十五日的上午6时至20时外,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将继续强化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的查处力度,请市民朋友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在生活中如有发现违法燃放或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可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向应急管理部门反映。

责任编辑:陈秋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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