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关于 “0593宁德号”区域公用品牌产品巡展蕉城站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
1.项目包一:“0593宁德号”区域公用品牌产品巡展(蕉城站)展务及营业管理业务合作
2.项目包二:“0593宁德号”区域公用品牌产品巡展(蕉城站)展馆搭建和软装
二、询价单位
宁德市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况
宁德市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是宁德市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承担集团公司“0593宁德号”区域公用品牌的运营和推广工作。
本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原则,持续促进消费和宣传推广“0593宁德号”区域公用品牌的角度出发,让“全闽乐购”促消费行动能够继续落到实处,实现促消费、惠民生,提振市场信心。
我司在今年10月份成功承办“全闽乐购”宁德促销费行动暨地产品展示会基础上,拟定于12月5日-14日蕉城(宝信广场蕉城夜市旁)举办“0593宁德号”区域公用品牌产品巡展活动,巡展展馆按搭建篷房的方式布展,面积约1000平方米,采用超市模式进行营业管理。
(二)服务要求(项目包一)
1.展馆内部超市经营设备供应:针对以“超市模式”的摆放,合理布局,配备超市必备的收银设备及网络设施、货架、冰柜等相关硬件设备,让场地科学及安全的进行销售工作。
2.仓储管理工作:做好日常仓库安全和管理工作,完成产品建档、条码管理、价格标识管理,并制定好出入库流程工作等,负责产品的运输及验证,及时辅助理货员的产品需求和对接工作,并严格检查,做到商品清楚、码放安全、规律有序,及时收回零星物品和处理破包装商品,包装货物安全和库存准确性等。
3.招商工作:协助做好展会招商工作、展商评价工作等。
4.销售工作:安排满足需要的工作人员,对产品进行现场的宣传及讲解,负责展会现场导购、收银、结算、理货、安全等日常工作,并培训学习“0593宁德号”区域公用品牌相关知识、熟练掌握山海交响的平台的购买流程,指导并教会消费者如何操作。
5.询价单位提出的展务和营业管理方面的其它要求。
(二)服务要求(项目包二)
1.展馆搭建:按照附件1的展馆设计方案(报价方可以提出优化建议),完成展馆搭建(包括防火、防水、防盗等)、展馆电气设计及其安装、展期安全管理、拆除等;
2.展馆软装:按照总体布局,完善展馆外围包裹美化,搭建形象大门、宣传墙、指示牌、隔离栏、休息区陈设、主背景墙、地贴、灯光、宣传刀旗、展馆吊旗等。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二)经营范围:项目包一的报价人应具有超市经营服务相关内容,项目包二的报价人应具有展馆搭建服务相关内容。
五、报价人应提交的材料
(一)递交材料截止时间及开封时间:
项目包一:2020年11月30日18:00(北京时间);
项目包二:2020年12月1日18:00(北京时间);
(二)递交材料地点:宁德市文化产业有限公司项目一部(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五楼)
(三)递交应提供的材料(密封并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2.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简介;
4.报价文件(项目包一需要分人工直接费用报价单、合作佣金报价单,项目包二按附件2项目报价);
5.报名单位同意履行询价公告内容的承诺书;
6.展会执行方案。
注:1.以上报名材料格式自拟,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单位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将不予受理。报价单位需对所提供的一切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存在虚假信息或冒用他人名义或剽窃他人作品的,采购单位有权立即取消该单位参与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报名单位承担。
六、项目预算
(一)项目包一
1.人工直接费用:主要为现场销售、管理、防疫、安保等人工费,最高预算价为9万元,按实际人工安排逐日考核登记,展期结束后按报价单的人工费用单价进行汇算,且结算总价最高不超过报价总额;
2.项目合作佣金:报价方应对本展会的设备供应(含展架、冷柜、桌椅、收银设备、运输物流工具等)、仓储管理、招商工作进行参考性报价(仅作为数量、服务价值评估依据),均不作为直接费用结算,报价方应自愿采用按实现销售总额提取项目合作佣金的方式结算,在项目合作佣金的计算模型上限值内,按百分比进行报价。
计算模型:展期内,实现有效销售总额50万元(含)以下的,不给付项目合作佣金;实现有效销售总额50万元以上100万元(含)以下的,按最高不超过4%的方式结算项目合作佣金;实现有效销售额100万元以上,按最高不超过5%的方式结算项目合作佣金。
(二)项目包二
按附件2相关内容进行报价,最高预算价为7万元。
如对附件1由布局优化建议的,应在按附件2内容报价后,另行说明具体建议方案并再对建议方案作参考报价。
七、文件的密封和签署标记
(一)报价文件应用信封密封,信封上应当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地址,信封的封口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二)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所有报价文件均为存档资料,概不退还。
八、中选单位确认
(一)报价单位应委派代表,在指定时间抵达评标现场,在现场开封并签字确认评标结果;
(二)综合报价价格最低者确定为该项目的中选单位,只有一家递交材料并经审查符合询价公告要求的,则直接确定为中选人;两家同等报价的,则当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第一个抽取的号码对应的报价人为中选人,若第一中选人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则第二个抽取的号码对应的报价人为中选人。
九、其它事项说明
(一)执行方案的费用及现场踏勘费用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
(二)中选单位需按照主办方的要求配合后续执行工作及完善执行方案的事宜。
(三)执行方案应为原创,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执行方案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权利。
(四)本次询价活动及相关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询价单位。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五楼
联 系 人:周翔
联系电话:13055587676、0593-2510036
附件:1.巡展活动(蕉城站)展馆设计方案;
2.巡展活动(蕉城站)展馆搭建及软装项目报价表。
附件1
附件2
巡展活动(蕉城站)展馆搭建及软装项目报价表
责任编辑:刘宁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