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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创新”筑起便民“新高地”——宁德法院司法便民服务侧记

2021-01-12 16:22 来源:闽东日报 茹捷 陈燕华 游铸文

古田法院立案人员为群众讲解网上立案流程 柘荣法院干警进村入户了解案件情况 宁德中院干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帮助司法网拍买受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宁德中院执行干警通过“移动微法院”在线核实当事人的领款信息宁德中院执行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知申请人立案无需开具生效证明宁德中院干警在执行指挥中心通过司法网络询价平台进行网络询价宁德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向群众介绍线上诉讼服务古田法院法官通过电话向司法网拍的购房意向者介绍拍品

宁德网消息(茹捷 陈燕华 游铸文)司法拍卖评估运用网络大数据,让执行再提速;领取案款“不见面发放”,让当事人少跑腿;取消申请执行人法律文书生效证明,让流程更简化……

一个又一个温暖而细致的微创新举措,精准击破群众办事的“梗阻”,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每一个流程、每一个细节感受到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宁德法院用实际行动,生动地诠释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初心,汇聚起司法便民的暖流。

人民法院为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可如何为民、如何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度”,各级各地法院都在积极探索实践。“最关键的是要真正把人民群众的期盼作为改进司法工作的方向,从群众反映司法活动不够便民的‘小事’‘堵点’入手,用改革的办法解决问题,服务百姓,努力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这是人民法院的初心所系和职责所在。”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明亮表示。

近年来,宁德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创新为抓手,紧盯纷繁复杂的诉讼难事、烦事、琐事,从实际出发、从细节出发、从“小事”出发,不断改善服务环境、前移服务平台、优化服务流程,让当事人“最多跑一趟”,或者“一趟不用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谱写出新时代为民司法动人新篇章!

创新掠影一

牵手大数据 网拍询价再提速

“你好,法官。请问被执行人的房屋已经开始拍卖了么?什么时候能有结果?”“您案件的标的房产已进入拍卖评估阶段,目前还没挂网,需等评估公司完成评估后才可转入下一阶段工作程序,估计要一个月时间”……

时间长、费用高、程序复杂,这是在常规拍卖流程中,申请执行人常常遇到的烦心问题。据了解,以往进行一次拍卖评估,需要进行排队摇号、选择评估机构、实地查看房产、出具评估报告等多个环节,往往一系列流程走完,已经过去一个多月,大大增加了当事人时间精力成本。

这个问题不仅困扰群众,也同样困扰着法官。随着执行案件数量的增加,法院亟需建立更高效、快捷的评估机制,如何破题?

“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拥抱现代科技,出台《执行程序中适用网络大数据进行财产询价的若干意见(试行)》,多措并举疏通常规拍卖评估环节“梗阻”,正式开启了宁德便捷高效财产询价评估的新时代。

这一举措,转变了让评估公司进行估价的传统模式。平台获取有效成交数据,将这些数据作为评估系统的底层数据及分析依据,搜集相同或类似拍品的司法拍卖成交记录作为参考,从而给出专业的建议起拍价和成交几率预估。

“法院工作人员在挂网拍卖前,只需通过系统后台评估模块,按要求输入不动产、车辆相关数据后,便可生成相应财产的询价报告或评估报告。以往动辄一个多月的评估流程,现在几分钟便能迅速完成。”市中级法院执行局法官兰子君介绍,因为网络评估不存在人工干预、利益驱动等因素,得出的结果往往更客观。

去年,寿宁县人民法院在办理申请执行人寿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李某、黄某、李东某、李昌某等人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院裁定对黄某所有的一套房产进行拍卖。

寿宁法院执行人员在详细录入房产信息后通过询价评估系统向淘宝、京东、工商银行三家平台发出询价委托书,当天三家平台均完成委托,向法院发回询价报告。对该询价结果,双方当事人一致认为与市场价相当。随后,该房产挂网拍卖,并最终以70余万元的价格拍卖成交。

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网络大数据在司法拍卖评估环节的应用,为财产价值提供了客观准确、快速便捷的参考依据,进一步提高了执行效率,降低了评估成本。如今,网络询价已成为宁德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又一大“神器”,有力助推执行攻坚再提速。

创新掠影二

发放案款不见面“隔空”转账把案结

“我已经收到案款转账了。没想到足不出户就可以领款了,太感谢你们了。”近日,古田县的曹某某收到期盼已久的工伤保险待遇款,第一时间打电话向执行法官表达了感谢。

曹某某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宁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曹某某构成九级伤残、停工留薪期为4个月。但因与就职企业在工伤保险待遇存在分歧,曹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最终胜诉,可该公司始终未履行相应付款义务。

去年12月10日,曹某某向古田县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并填写执行立案相关材料和《古田县人民法院收取案款银行账户确认书》。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不到半个月,13万余元的案款便发放了。而且最让曹某某惊喜的是,居然真的不用当面领款,钱就打入了他的银行账户。

“老赖”令人心累,而申请执行的一系列流程同样令人心累。传统的发放方式,当事人必须到法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收款账号、收据等才可领取案款。如果身处外地或工作繁忙,就可能产生较大不便。若是遇上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案件,还必须等所有当事人都签字确认后,才能推进案款发放流程。有的案款不可能一次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还要多次跑法院领款。

“影响案款发放效率的不仅是当事人面签收据等手续,承办法官也需逐个填写纸质发款申请单,既耗时又耗力。”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局长郑江毅说,“能否准确、及时、高效发放案款直接关系到当事人权益的保护,意义重大。”

民有所需,必有所应。2019年5月,市中级法院推出《关于当事人领取案款“最多跑一次”的若干规定(试行)》,通过流程简化,实现了诉讼服务再升级。

在立案阶段,当事人通过提交《收取案款银行账户确认书》确认收款银行账户,并承诺案款到账视为支付完毕,该银行转账凭证可视为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之后,当事人无需再到法院,系统便可自动“走”完领取案款流程,为当事人节省往返路程的时间和费用,整体提高案款发放工作效率。

找准根源、精准施策,司法服务再加速、再升温,真正为当事人解决了许多燃眉之急。尤其在疫情期间,该举措更是有效缓解了疫情期间“见面难”的窘境,保障了执行工作不停滞。据统计,该举措实行以来,共使申请执行人少“跑路”5万余人次。

创新掠影三

告别生效证明群众从此少“跑腿”

此前,作为原告的王某打赢了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官司。但判决生效后,被告却未在期限内履行支付赔偿款的义务。为此,王某打算向福安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按照以往的流程,执行立案需提交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他便联系了原审承办庭室,却被告知原审法官及书记员出差了。这可把王某愁坏了,如果等法官出差回来,时间无疑要耽误几天。

正当他苦恼之际,工作人员询问他的意图后告知,现在执行立案已取消申请执行人提供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的要求,可以立即办理申请。

这对王某来说,无疑是个惊喜。当天,福安法院执行局便立案受理。第二天,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法院成功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94296.01元。王某赢得时间的关键,是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9年送出的又一便民“大礼包”——取消由申请执行人提供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2019年8月,市中级法院下发《关于执行立案时取消由申请执行人提供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的通知》,要求全市法院执行案件立案时,申请执行人无需提供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由执行法院负责核查有关法律文书是否生效。

固有流程的简化,有效改变了以往申请执行人来回奔波、四处找法官的尴尬处境。法院工作人员在案件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在审判管理系统中录入生效日期。当事人申请执行立案时,由负责执行立案人员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案号信息查询案件是否已生效。

一组数据,生动反映了这份司法为民“大礼包”的厚重程度——在实施申请执行人无需提供生效证明后,全市法院已为21170起案件省去了生效证明的办理流程,让当事人大大节省了时间精力成本。

一个个流程不断简化便捷,一项项举措不断优化提升,让宁德法院司法为民的“服务网”越织越密、越织越细。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看似“小小”的创新举措,却饱含了宁德法院“浓浓”的司法温情,点点滴滴筑起了宁德法院便民的“新高地”。 

(本版图片均由宁德法院提供)

责任编辑:陈秋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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