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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德市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通告

2021-01-14 15:03 来源:宁德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做好宁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省、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现就宁德市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5日零时起,凡进入我市储存、销售、加工、消费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先行进入我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进行统一查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

二、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认真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通告要求进行登记报备,经核酸检测阴性和消毒合格,并由集中监管仓出具《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后方能出仓流转。

宁德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详细信息如下:

蕉城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地址:宁德福进食品有限公司,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大童路北侧一号。

(业务咨询电话:0593-2968111)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监管仓地址:福建省北极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侨工业集中区加工标准厂房8号。

(业务咨询电话:0593-8930286)

福安市集中监管仓地址:福安市坂中畲族乡富春大道6号

(业务咨询电话:17605077113)

福鼎市集中监管仓地址:福建旷野食品有限公司(福鼎市山前街道双岳工业区忠和路9号)

(业务咨询电话:13959388681)

霞浦县集中监管仓地址:宁德市海诺工贸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长富路17号)

(业务咨询电话:0593-8851218)

其他未建仓的县进口冷链食品一律进入临近县(市、区)已建集中监管仓。

三、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不配合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出现“应进不进”“应检不检”“应消毒未消毒”或未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等行为的生产经营者,将按照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处罚信息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宁德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         

2021年1月15日

责任编辑:刘宁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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