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蕉城1人被拘
蕉城公安
疫情期间
泄露公民个人信息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4月13日,蕉城警方依法查处
一起泄露公民个人信息案件
抓获违法人员陈某强
4月13日10时许,一份标注公民信息的“新冠病毒核酸阳性上报患者表”在微信聊天群被大量转发传播,内含20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宁德市公安局蕉南派出所得知情况后,立即抽调值班民警和社区民警组成工作组开展调查。
经调查,宁德某小区门禁提供商工作人员陈某强在工作中接到上述“新冠病毒核酸阳性上报患者表”,于4月12日20许将该表格通过微信转发至某微信聊天群,之后引起部分网友转发,导致该表格中的公民个人隐私信息在网络上被大量转发传播,造成不良影响。经核实,该表格为核酸检测一管二十混的初筛阳性样本结果表,内含1名阳性确诊患者信息及同管筛查的19名人员信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规定,蕉城警方依法对陈某强处以行政拘留8日。
蕉城警方提醒——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若有人侵犯公民的隐私,擅自将疫情防控等信息公之于众,造成社会恐慌,影响社会秩序,干扰疫情防控工作,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处理。
来源:蕉城公安
责任编辑:刘宁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