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复工复产 市司法局出台十条措施
闽东日报社记者 张颖珍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助力复工复产,4月22日,宁德市司法局出台《宁德市司法局助力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十条措施》。
措施内容如下:
一、加强合法性审核,为政府决策保驾护航。
加快推动疫情防控与法治政府建设相结合,全面整合合法性审核力量,提高合法性审核效率,对涉及疫情防控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及时提供合法性审核意见,确保疫情防控政策及时落实到位。优先做好涉及企业复工复产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确保实现稳就业、稳投资、促发展的政策效果,为依法防控、有序复工复产提供法治支持。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机制,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推动各部门落实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予行政强制四张清单制度,杜绝“一刀切”式执法,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优化复议立案审理方式。
鼓励选择邮递、电子邮箱等非直接接触渠道申请行政复议。加强疫情防控项目、重点项目和民生保障项目涉及土地、房屋征收等相关行政复议案件的办案力量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保障项目复工复产和工程进度。对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特别是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直接影响当事人权益类案件,坚决纠错,为企业正常生产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疫情防控法治氛围。
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活动。加强与工商联、工会等部门协作配合,及时掌握企业和劳动者法律服务需求,切实把相关法律知识和公共法律服务送到企业和劳动者身边。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融入到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的管理、服务和执法全过程,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五、加强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组织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开展对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企业集中区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化解物业租赁、劳务合同等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针对部分企业稳岗压力大、重点群体就业难等突出矛盾,及时介入、主动服务,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
六、提供全方位律师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深入开展“法治体检”“百所联百会”活动,组织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团和党员律师先锋队,开展“走进企业、送法上门”活动,提供民营企业“一对一”法治体检服务,及时了解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民营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协助企业排查企业复工复产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及时向企业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帮助企业防范并化解法律风险。
七、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充分利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实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对疫情防控工作一线的军人、医务人员、人民警察、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援助需求,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对企业在疫情防控中遇到的劳动用工、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专业指引,对农民工在疫情防控期间因拖欠工资和劳动工伤等案件申请法律援助的,一律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及时提供法律援助。
八、发挥公证职能优势,精准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充分发挥公证监督证明、证据保全的职能优势,对因疫情影响,申请办理不可抗力事件、用于免责的商事声明等公证事项的企业,全市公证机构开通绿色通道,专人接待,优先受理,快速办结,尽快出证,最大限度帮助企业减少损失。对因疫情导致经济困难的企业实施缓缴费政策,帮企业减轻经济压力。
九、提供便捷高效司法鉴定服务,满足复工复产需求。
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开通涉企鉴定“绿色通道”,对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所需鉴定,优先受理、快速办理。鼓励对参与疫情防控生产服务保障企业及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企业适当减免鉴定收费。为法院依法快速审理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涉及合同纠纷、劳动者权益保护等诉讼案件,提供公平公正的司法鉴定服务。
十、落实严管细帮举措,助力两类人员复工复产。
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社区矫正业务,充分发挥“智慧矫正”平台作用,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教育。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实现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矫人员生产生活情况排查工作,准确掌握两类人员的企业务工、经商办企业各类信息,积极引导、鼓励两类人员参与复工复产,保障两类人员的合法权益。
来源:闽东日报社记者 张颖珍
责任编辑:刘宁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