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课期间住宿费、保育教育费能退吗?官方回应来了
今年4月以来,我市中心城区学校(幼儿园)因疫情防控需要,陆续停课转为线上教学和居家学习指导,现已分期分批返校复学。
那么,不少家长会发出这样的疑问:停课期间学校收取的住宿费、保育教育费等费用,可以退还吗?
近日,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发出《关于2022年春季疫情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此作出了明确。
■住宿费、代办费
通知明确,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应按照实际发生原则计收住宿费,学生因疫情防控原因在校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在春季学期末结算,多余部分退还学生。代办费(含伙食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返校复学后幼儿园保育教育费
公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的结算采取直接退费方式。2022年春季疫情防控期间保育教育费按月结算,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的,按保育教育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缴保育教育费。
民办幼儿园: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属于市场调节价,标准由民办幼儿园自主制定。2022年春季疫情防控期间造成的民办幼儿园停课停学,其保育教育费的退费方式由各民办幼儿园与家长沟通协商,充分尊重家长意愿和选择,经双方书面协议确认。
通知明确要求,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的其他规定,不得违规乱收费。建议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退费的结算方式可选用延长春季学期服务时间或直接退费(也可抵顶下学期同项目收费)等方式。民办幼儿园采取延长春季学期服务时间的,依据《宁德市教育局关于颁布2021~2022学年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校历的通知》幼儿园原放假时间6月24日往后顺延教学服务2周为宜,即7月9日放假。
来源:闽东日报·新宁德客户端记者 吴宁宁
编辑:陈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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